张家口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11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 分享至: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5〕6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教基函〔2025〕16号)精神,市教育局决定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持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严格管控试点实验项目等特定类型招生,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完善“入学一件事”招生系统和“民办初中随机派位系统”,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教育焦虑,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就近入学政策。健全常住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制度,开展各学段入学人数和现有学位摸底,提前做好预判应对。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确的规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需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初中学校实施小升初对口直升或实施多校划片的有关要求,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二)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入学后实行均衡编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三)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实行省级审核制度,全面清理未经省级审核同意的特定类型招生项目,市、县(区)不得自行批准学校开展特定类型招生,向省级申请特定类型招生项目的学校,须具备教育部授予的相同类型国家级试点校、实验校资格,未经审批备案的特殊类型招生不得开展。

(四)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公民同招”全覆盖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不得跨市招生。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民办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对有停办风险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前预警并做好学生安置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五)加强流动儿童入学保障。持续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各县区要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仅凭居住证入学。在参与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等环节对随迁子女一视同仁,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平等入学权利。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按照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资源,适应学龄人口变化新形势,加强学位动态调整和余额调配。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要增加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加大公办学位供给力度,推进优质公办学校挖潜扩容,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义务教育资源充足的非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要实现随迁子女仅凭居住证入学,取消附加或限制条件。

(六)落细特殊群体支持措施。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县区要立足实际、依法依规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各县区要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但不得含有在市、县范围自由择校的内容。

(七)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立足“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和“民办初中随机派位系统”,进一步完善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以数字化赋能招生入学工作,推进区域内户籍、居住证、房产、社保、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所有小学和民办初中起始年级招生信息全部通过招生系统核查,加快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提前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线下只进一门”。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6月10日前),市教育局制定全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工作部署。

(二)对照排查(6月10日—6月25日)各县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开展全面排查,对照重点任务要求,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和工作措施。

(三)持续推进(6月25日—8月31日)根据计划安排由各县区发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有序组织开展年度招生工作。

(四)全面总结(9月1日—9月30日),对本县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总结,形成专项工作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实到今年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工作中,围绕七项重点任务细化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严抓严管的工作态势。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工作开展情况,9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报告。

(二)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受理渠道。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市、县区两级招生举报热线(见附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

(三)严肃追责问责。各县区要严肃招生纪律,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招生过程监管,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群众关注、舆情较多的热点学校的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县区和学校,严肃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责任,并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四)积极宣传引导。各县区要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主动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公众号、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平台等,加强招生工作宣传,坚持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要做好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专项行动期间,随时向市教育局报送招生入学舆情处置、典型经验案例等工作信息。

 

附件:举报投诉受理渠道一览表

 

 

                                张家口市教育局

                                2025年6月9日


附件:

举报投诉受理渠道一览表

区县

举报投诉热线

开通时间

桥东区

0313—2089869

6月—9月

桥西区

0313—2181543

6月—9月

经开区

0313—5800509

6月—9月

宣化区

0313—3010293

6月—9月

万全区

0313—4230492

6月—9月

下花园区

0313—5152126

6月—9月

崇礼区

0313—4616564

6月—9月

张北县

0313—5219885
0313—5219898

6月—9月

尚义县

0313—4323550

6月—9月

康保县

0313—5512151

6月—9月

沽源县

0313—5812541

6月—9月

赤城县

0313—6318887

6月—9月

怀来县

0313—6230299

6月—9月

涿鹿县

0313—6586629

6月—9月

阳原县

0313—7387467

6月—9月

蔚县

0313—7212252

6月—9月

怀安县

0313—7823671

6月—9月

察北管理区

0313—5231133

6月—9月

塞北管理区

0313—5754859

6月—9月

级投诉受理渠道:0313-2561028zjkjjkg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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